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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进修生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点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前身为合肥基督医院,始建于1898年,在最新一轮(2019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跃居第24位,等级A+;在2019年度“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位居全国76位。医院目前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重管理,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为主。总编制床位2200张,开放床位5450张,设有47个临床医技学科。与52家县市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了医疗联合体,牵头成立了35个专科联盟,牵头组建了覆盖省内外50余家医院的远程医疗协作网。为进一步扩大交流和学习,现面向全国招收进修学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要求及程序

第一条 进修生基本条件

1、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并已注册相应执业范围,同时必须与申请的进修专业相符。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者。

2、医技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或相关专业的上岗资格证,专业方向与进修专业相符,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者。

3、护理专业进修详见:“官网/护理服务/进修培训”。

4、身体健康,专业对口,能够胜任临床工作。进修期间无考研、生育等重大事宜,如有上述情况,请放弃或延长进修。

5、三级医院、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进修学员优先录用,指令性任务如对口支援单位、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医联体合作单位等进修生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6、选送单位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

第二条 进修时间

原则上要求进修时间为半年或一年,个别专业可放宽至三个月。符合上述进修条件但不满三个月者均按参观学习办理。

第三条 进修申请程序

申请进修人员在医院网站(http://www.ahslyy.com.cn/)“大众版”---“来院进修”栏目下载《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培训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单位盖章后和下列证件复印件(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个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医技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助产人员母婴保健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一同寄到安徽省立医院教育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安徽省立医院行政楼7楼进修继教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551-62283679。审核合格后,由教育处统一发送《入院报到通知》。

第四条 进修生招生时间

进修生报名时间:原则上每年3月、6月、9月、12月分四批次集中招生。进修学员根据拟定开始进修时间,提前至少一个月将申请材料寄到上述指定地址。进修生报到时间:原则上3月、6月、9月、12月月初报到,具体时间以《入院报到通知》为准。《入院报到通知》一般提前10个工作日发送到个人电子邮箱,申请进修人员凭纸质版《入院报到通知》和单位介绍信按通知时间到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进修生相关费用及补助标准

1、来院进修生免收进修费。(妇科腔镜、口腔正畸和医学整形专业除外,妇科腔镜3个月4000元,口腔正畸和医学整形美容专业壹年8000元,半年5000元,少于半年1000元/月)。

2、根据进修时长和医院级别,对进修单个科室满6个月的临床及医技科室进修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如下:进修前3个月不发补助,4-6月,三级公立医院2000元/人/月、二级公立医院1500元/人/月;7-12月,三级公立医院3000元/人/月、二级公立医院2000元/人/月。非公立医院学员、紧缺人才及骨干医师培训学员无生活补助。

3、临床药师基地、心血管介入基地等学员的收费和补助事宜以各基地通知或说明为准。

4、我院可提供学员宿舍,但床位数量有限,需根据进修时间长短情况进行综合分配,宿舍提供垫絮、被絮和枕芯,其他用品需自备,住宿费根据进修院区住宿条件现场收取。

进修生管理制度

1、进修人员应遵守我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在上级老师指导下参与各项医疗工作,严禁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进修人员须严格按申请时间、专业进修,不可随意调换进修科室或缩短、延长进修时间,违者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及生活补助。

3、进修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或病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三天内由科室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教育处批准,五天以上需原单位出具证明,请假时间最长不得到过一个月。请假时间超过五天的,按天延长进修时间,生活补助按照请假天数扣发。

4、进修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和劳动纪律性,教育处随机抽查在岗情况,若发现不在岗将扣除学员当月生活补助,同时扣除科室月度绩效0.25分/人次,旷工达七天者,直接退回原单位。

5、进修期间需终止进修的,须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对任何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进修的,不退还进修费、住宿费,不发结业证书和生活补助。

6、带教科室应加强进修生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按规定由医院发放进修鉴定、结业证书和生活补助。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本公告由教育处负责解释。

 

 

                                                                              2024年7月16日 



 

 

 

https://www.ahslyy.com.cn/uploadfiles/2024/07/20240716154044404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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