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已离职编外聘用制职工补缴社保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7-11
来源:人力资源部
作者: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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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社保参保规定,现对2018年8月以前入院且入院后暂未缴纳社保的部分已离职编外聘用制职工补缴合肥市社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社保补缴对象
在1996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与我院存在劳动关系的现已离职的编外聘用制职工(含2014年10月后入编的原编外聘用制职工);离院时已完成社保补缴的人员,不参与本次补缴。
二、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我院提出书面补缴申请,申请接收期限为本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放弃补缴权益。按照社保部门要求,我院需一次性完成社保补缴工作,请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申报。
三、联系电话
0551-62282950 刘老师
0551-62282893 梁老师
0551-65327697 陈老师
四、联系邮箱
ahslyyrlzyb2021@163.com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