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法纪,贯彻执行院纪委检查、监督全集团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按照院纪委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中具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
三、结合院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提供参考,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负责组织和安排院纪委召开的会议,做好有关会务工作,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检查执行情况,并督促落实。
五、根据院纪委要求,起草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等各类文件或文档。做好纪检相关信息汇总、数据资料等统计与上报工作。
六、受理对医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认真接待来访,受理并及时登记通过来信、来电、上级转办等方式收到的各类问题线索,并对各类信访、问题线索进行初步分类、分析、研判和处置;执行院纪委查办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审理等相关工作。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七、保持和加强与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社会监督员的联系,组织专兼职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院纪委、纪委办公室的印章,做好纪检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立卷等工作。
九、完成院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监察处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决议、 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法保护其行使职权;
二、开展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和形势分析,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的行为。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开展有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监察对象廉洁从政的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工作调研等,不断提高监察干部的全面素质;
七、完成医院、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廉政室工作职责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或要点,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医院日常监督的具体工作。协调做好院纪委的日常综合管理。
设有工作人员2名(工作互为AB角),其中一人为室主任。
一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计划或要点的制定、执行、监督和检查,个性化廉政责任书的拟定、签订,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等工作。协调做好院纪委、纪委办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及时更新廉政档案等,核查、调查并负责干部提任、评优评奖等各类廉政意见的起草、出具、管理。
一人负责:动态优化、完善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制度建设。协调做好院纪委、纪委办外联及日常综合管理等工作。
信访处置与纪律审查室工作职责
受理对医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来电等各类信访,并对各类信访、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分类、建立台账,并进行分析和研判,提出信访线索的处置建议,做好信访数据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依规查处医院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根据有关规定、权限、程序,组织开展核实、取证、调查、审查等相关工作,并提出给予党员纪律处分的建议。
设有工作人员2名(工作互为AB角),其中一人为室主任。
一人负责:接听并记录纪委举报电话等各种渠道收到的信息,定期查收并及时报告纪委邮箱收到的信息,接待和受理现场来访,接收巡视巡察、上级转办等方式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各类信访、线索进行登记、分类、建立台账,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或建议,按程序填写信访处置拟办单和审批表等表单。
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提出审查调查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审查工作方案、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等,并草拟核查、调查、审查过程中的各类文档材料,参与组织实施审查调查工作。
一人负责:拟定谈话方案、函询方案、初步核实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等,组织实施谈话,下达函询通知,函询采信回复,调取、查阅、复制或收集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凭证或资料。撰写线索初步核实工作报告或核查工作报告,提出线索处置后续工作(了结、立案、涉法移送等)的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关工作档案管理等。
审查调查谈话记录、录音、录像,组织、人事等重要信息查询及记录,涉案财物、凭证等书证物证的登记与保管,撰写审查调查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或给予党纪处分的建议。
监察与监督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案件的监督与审理。对集团内各院区、各部门、各科室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决定和命令、医院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监察整改措施,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监察,受理并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设有工作人员2名(工作互为AB角),其中1人为室主任。
一人负责:接收并保管审理案卷材料,组织实施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核对违纪或违法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一人负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认定违纪事实,会同审理组提出审理意见,撰写审理工作报告,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宣布和送达处分决定,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