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职责
2、负责部门(科室)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人员调入(出)、辞职、辞退、岗位调整、人员退休、返聘与延聘等工作。
3、负责人员配置工作,起草与报批用人计划、制定招聘方案,完成招聘工作流程,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开展新员工培训。
4、负责高端人才引进,完成协议签订、跟踪服务、待遇兑现以及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
5、负责学术带头人遴选、培养、考核,各级各类人才基金资助申报及基金使用审核管理。
6、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完成博士后招聘、入站、在站期间管理、出站考核等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和聘任,大学聘期制职务的初评与推荐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管理人员职员等级、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的评审、聘用工作。
9、负责年度全员综合性考核,组织各类人员专项考核,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建议。
10、负责出勤管理和探亲、婚、丧、病、事等各种休假的审核,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和督察工作。
11、负责工资福利的调整、审核、签发,工资调整审批手续办理,社会保险交纳和管理。
12、负责编制内编制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转递和鉴定等工作。
13、负责人力资源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向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数据。
1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