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公示(护眼照明装置)
发布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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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221号)、《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科区〔2023〕13 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院发〔2024〕15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院以下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拟赋权成果名称:护眼照明装置
成果类型:专利及专有技术。其中,发明专利:一种抑制近视缓解疲劳的护眼灯CN2024111724617、一种可抑制近视缓解视疲劳的负氧离子护眼灯2024111724706;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缓解疲劳的护眼灯2024220796925;发明人:吕华毅。
成果归属方: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赋权申请代表:吕华毅
赋予所有权比例:医院15%、吕华毅85%
技术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比例:技术团队成员 吕华毅(占技术团队收益比例100%)
评估机构: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15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科研处反映。
联系人:行政楼5楼科研处503办公室 胡海汐
联系电话:0551-62283739
科研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