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对于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和(或)涉及实验动物的研究项目,请项目申请人分别申请生物医学伦理审核、实验动物伦理审核,于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相应流程的提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申请形审后转交委员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审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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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实验动物项目的伦理审查申请流程
1、扫码加入
请用钉钉扫码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经管理员同意后,您将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2、身份认证
若个人归属于多个组织,请先在PC端钉钉“工作”界面(或手机端钉钉“工作台”界面)的正上方将组织切换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点击“OA审批”,选择“实验动物伦理填表成员身份及签字备案”流程申请身份和签字备案,按流程提供签字盖章件完成身份认证。
申请人可为自己或者作为被授权人为其他老师代理申请伦理审查。注意:授权他人代理申请的申请人(被代理人)需在备案时及每次伦理审查申请时于钉钉(PC端或手机端均可)完成手写签名。
3、项目申请阶段实验动物伦理(快速)审核
完成身份认证后方可为自己或者申请人(被代理人)申请伦理审查。项目申请阶段实验动物伦理(快速)审核流程:请点击“OA审批”下“项目申请阶段实验动物快速伦理审核表”流程,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注意:作为被授权人为申请人(被代理人)填写完成后需请被代理人手写签名后再提交。
填写人可在“OA审批”界面中“已发起”或“已处理”看到相关流程信息,关注流程进度及审查反馈意见,及时按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4、申请阶段项目名称变更
伦理审核通过的项目,若仅需要调整项目名称,请点击“OA审批”下“实验动物伦理审查项目名称变更申请表”流程,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伦理委员会将按更新后的项目名称出具审核证明。若涉及实验动物相关内容的变更,请重新申请实验动物伦理审核。
5、正式伦理审核
若国自然项目获得正式立项,请参照“项目立项后实验动物伦理审核”流程申请正式的实验动物伦理审查流程。联系人:中科大解迪老师,联系电话:63603827,邮箱:xiedi@ustc.edu.cn。
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流程
根据国家卫健委令第11号《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以下活动:
(1)采用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和心理学等方法对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进行研究的活动;(2)医学新技术或者医疗新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3)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样本、医疗记录、行为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
以上提及的范围,包括采集、使用离体的生物样本和/或病历信息,均需进行生物医学伦理审查。
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人)的特殊性,申请人需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相关问题的规定和要求。
1、扫码加入(已加入的不需要重复)
请用钉钉扫码下方二维码申请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组织,经管理员同意后加入,可查看本组织内审批流程。
2、身份认证(往年已经过身份认证且被代理人未变动的,不需要再重复认证)
★很重要:若个人钉钉归属于多个组织,需要先点击“工作台”将组织切换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电脑版在左上角,手机版在正下方。否则无法找到申请流程。
在工作台界面点击“OA审批”,选择“填表成员及被代理人身份签字备案申请表”流程申请身份和签字备案,按流程提供签字盖章件完成身份认证。
申请人可为自己或者作为被授权人为其他老师代理申请伦理审查。注意:授权他人代理申请的申请人(被代理人)需在备案时及每次伦理审查申请时于钉钉(PC端或手机端均可)完成手写签名。
3、申请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
完成身份认证后方可为自己或者申请人(被代理人)申请伦理审查。具体方法:
请点击“OA审批”下“项目申请阶段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流程,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关联身份认证表单。注意:作为被授权人为申请人(被代理人)填写完成后需请被代理人手写签名后再提交。
填写人可在“OA审批”界面中“已发起”或“已处理”看到相关流程信息,关注流程进度及审查反馈意见,及时按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当审查通过,扫描电子版审核证明将通过填写人钉钉私信发送。
4、已经过往年伦理论证的项目获取新日期的审核证明
对于一部分往年申报时已通过伦理论证的项目,若本次申报研究内容无变动(即,生物样本/信息/受试者来源、入排标准及例数,诊疗干预及随访措施等无变动,不改变研究风险),可不需要再次申请审查。请在“已经往年伦理论证的项目登记”流程进行登记,关联既往审查通过的表单(或上传证明,如流程截图或当时的伦理证明),伦理办公室确认无误后出具证明。
内容有变动的,请按“项目申请阶段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重新申请审查。
5、申请阶段项目名称变更
★很重要:伦理证明上的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申请书的名称完全一致,但凡申请书上名称有变动,应及时申请修改伦理证明上的名称。
已经拿到审核证明的项目,若要调整项目名称,请点击“OA审批”下“伦理审查项目名称变更申请表”流程填写相关内容,伦理委员会将按更新后的项目名称重新出具审核证明。
若涉及研究内容的变更,不可使用此流程,请重新申请审查。
6、项目立项后正式伦理审查申请
本次出具的仅用于此次申报之用,不适用于其他课题申报,也不能代替正式审查批件,项目获批立项后应申请进行正式的伦理审查。
若国自然项目获得正式立项,请查看附院官网科研栏目下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关于申请正式审查的通知说明,主动发起申请。如有疑问可咨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联系电话:62282931,邮箱:ahslyyllwyh@163.com)
三、申请阶段伦理审查联系人
实验动物伦理:解迪(科大) 63603827 xiedi@ustc.edu.cn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伦理:胡怡然(附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62282931 ahslyyllwyh@163.com 或钉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