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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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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8   点击:

各科室: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138号),其中包括“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前沿生物技术”等重点专项,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728/5307.html。为做好该批次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方向

(一)“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

1. 高致病性病原体痕量检测甄别技术与便携设备研发(共性关键技术类)

2. 重症感染细胞因子风暴的抗感染治疗新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类)

3. 复杂生物基质中抗病毒药物分离检测的纳米新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类)

4. 抗高致病性病毒活性天然产物及生物制造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类)

5. 高致病性病毒候选药物研发的蛋白降解嵌合体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类)

6. 入侵物种多模态数据自动迭代智能识别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类

7. 检测入侵害虫的仿生嗅觉气味智能传感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类)

8. 靶向重大作物疫病的微生物组广谱抗病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类)

(二)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

1. 单细胞多模态表观基因组学关键技术(基础研究类)

2. 大人群端粒到端粒基因组图谱重构技术(基础研究类)

3. 细胞间蛋白互作组学关键技术(基础研究类)

4. 免疫细胞效应功能在体动态可视化技术(基础研究类)

5. 蛋白动态变构位点预测及干预关键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6. 表观遗传调控代谢物的实时监测技术(基础研究类)

7. 人工酶的理性设计与智能创制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8. 核酸疫苗多元智能递送载体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类)

9. 功能核酸适体药物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类)

10. 肿瘤新抗原筛选技术以及纳米疫苗开发(应用示范类)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项目不下设课题,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

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2)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78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5.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限项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一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一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 涉及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项目查重时,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

4.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查重。对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3类项目不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限项范围内。

5.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具体申报方式

1.项目不填写预申请书,直接填报正式申请书。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 8 17 8:00 9 15 16:00

3.我院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可以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单位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请拟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科研处,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4.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科研处获取。

 

科研处联系人:张天平  62283739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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