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参加工作后,缪某生就一直在粮食系统工作,在同事眼里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家人眼里生活规律、居家顾家。然而,2016年5月,缪某生担任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后,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在外接待应酬变得多起来,他的思想也开始产生了变化。
缪某生认为自己不是党员,平时对学习从不重视,认为学习是虚的,产生不了实际效益还浪费时间。这导致他连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都不清楚。看到接触的粮商们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后,缪某生的心理失去了平衡,对应酬从半推半就发展到频频赴约,最后来者不拒。
缪某生在忏悔录中写道,基本上是一天一小宴、三天一大宴,还经常想换着花样来,哪里开了新的酒店或有什么新菜品,就要去尝尝鲜,喝酒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就这样,缪某生渐渐习惯了这种迎来送往、觥筹交错的社交生活,满足的不仅仅是口舌之欲,更重要的是享受被奉为“座上宾”的感觉。也因为热衷于吃吃喝喝,成天醉醺醺、昏沉沉,他无心工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长远发展根本不上心,一些本该执行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工作严重失职失责,对地方储备粮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同时,缪某生还通过吃喝编织起自己的“小圈子”。经常组织公司班子成员、财务人员等关键岗位职工公款聚餐,借此来“笼络”人心。为的是在粮食轮入轮出、收取粮食水分差价等重大事项上均由他一人说了算,把公司当成自己的私人领地,成了“一霸手”。
久而久之,公司财务已无法满足缪某生“吃吃喝喝”上的需求,为了规避监督,缪某生便通过截留收入、虚列开支、转移科目等方式设立“小金库”,金额高达150多万元,其中,用于违规吃喝的费用高达120多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缪某生奉行“天下粮食人是一家”的信条,只要到公司来谈粮食生意的,不管能不能做得成,他都会安排接待,把“生人”变成“熟人”,结交了很多做粮食生意的“兄弟”,长期与他们厮混在一起,达到一种交换利益的目的。
2016年12月,吉安籍粮食经销商郭某为了接近缪某生,特意邀请其到吉安“看粮”,顺便聚一聚。在吉安两天的举杯换盏后,他们以“兄弟”相称。之后,郭某便成了定南粮食生意场上的常客。
表面上看来是“一餐饭”,实际上却是围猎缪某生的 “一个局”。在这个“局”中,不法粮商希望在粮食购销过程中得到“关照”,缪某生则希望让手中的权力“变现”。他以粮为媒介、以酒认兄弟,甘于入局、甘被围猎。
缪某生在忏悔录中写道,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提着郭某给的15万块钱,整个人都飘了起来,走路都走不稳,把钱小心翼翼地藏在车里的后备箱,整整三天,吃不好、睡不好,一直在纠结该不该收。最后欲望还是战胜了理智,三天后把这笔钱收下了。
经查,2016年以来,在利益驱使下,缪某生通过不经竞拍直接采购、提前告知竞拍消息、少收或不收取粮食水分价差、“以陈顶新”入库等方式给予他的“粮圈”朋友关照,与不法粮商沆瀣一气,先后收受7名粮食经销商的贿赂71.44万元。最后,缪某生被定南县监委开除公职,涉及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此案发生后,该县纪委监委向县粮食流通中心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要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财务管理监督力度,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同时,该县运用此案在全县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