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附一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
相关事宜办事指南
为加强我院人类遗传资源规范管理,落实国家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凡我院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项目,必须取得国家科技部的相关审批行政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现就对我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若是GCP项目(在我院获得的伦理批件为:中国科大附一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批件),人类遗传资源具体相关事宜请联系GCP办公室,地址为:庐江路17号行政楼四楼彭老师,联系电话:0551-62283666。
二、若是非GCP项目(在我院获得的伦理批件为:中国科大附一院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批件),人类遗传资源具体相关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地址为:庐江路17号行政楼五楼503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551-62283739。
1.我院作为组长单位或单中心开展的非GCP项目,申报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材料出境审批行政许可(具体项目不能申报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审批行政许可,只可由医院统一申报),流程如下:
2.我院非GCP项目进行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备案时,请仔细阅读学习该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大致流程为:
①账号申请及授权: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填写基础信息。
②信息备案:登录网上平台(网址:https://grants.most.gov.cn)在线填写备案材料。关于单位签章,请下载模板打印一式2份(1份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签字,一份用于盖章);关于法人资格材料请电话联系科研处或药物临床试验办公室获取。填写完整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无问题提交至国家科技部。
③国家科技部相关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项目会在系统生成备案号,获得备案号后,即可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向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或开放使用;不通过的项目系统会显示终止备案并反馈理由。
3.我院作为参与单位的非GCP项目,办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承诺书盖章,需以下材料:
①承诺书一式2份:1份由项目负责人(即PI)签字,1份用于我院盖章;
②该项目在我院获得的伦理批件复印件;
③组长单位获得的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决定书复印件。
4.我院作为参与单位的非GCP项目,办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承诺书盖章,需以下材料:
①承诺书一式2份:1份由项目负责人(即PI)签字,1份用于我院盖章;
②该项目在我院获得的伦理批件复印件;
③组长单位获得的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决定书复印件。
科研处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1、人类遗传资源账号授权表
http://www.ahslyy.com.cn/uploadfiles/2021/05/202105121315591559.zip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和各项服务指南
http://www.ahslyy.com.cn/uploadfiles/2021/05/20210512131608168.zip
3、医院相关信息
http://www.ahslyy.com.cn/uploadfiles/2021/05/202105121316171617.zip
4、人类遗传资源项目申报登记表
http://www.ahslyy.com.cn/uploadfiles/2021/05/20210512131626162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