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保护平等就业权益、保证同等薪酬待遇、保障职业发展权益、做好政策衔接等方面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
据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是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我省在人员招聘、派遣、落户、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严格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执行。
那么对于住院医师来说,如何保护平等就业权益?
《通知》要求安徽省各地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
同时,安徽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时,对住院医师培训结业当年,尚未参加考核取得住培合格证者,可以先参加相应单位招聘考试,招聘单位参考国家住培结业考核安排约定其提供住培合格证时间,以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如何保证住院医师同等薪酬待遇?
《通知》要求,安徽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同等标准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明确岗位前,参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初期工资标准执行;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
经住培合格的其他新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低于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的,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
如何保障住院医师职业发展权益?
《通知》提出,安徽省各地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部门要在临床医师使用环节上落实好住培合格临床医师同等对待政策,督促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转变用人导向,破除“唯学历”倾向,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聘用时,突出人才评价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