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1〔15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4号)相关规定,现对“医院采购业务报账方法”2件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收益进行分配和发放,以及被许可方信息公示如下:
一、转化项目信息
技术成果“医院采购业务报账方法”包含2件发明专利申请技术:“一种医院药品采购付款方法”(专利申请号为202110457667.4)、“一种医院耗材采购报账方法”(专利申请号为202110457614.2),于2022年4月6日与西安伯乐创投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了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中约定,专利普通许可使用费包括固定费人民币100万元(分期支付)和合同专利产品销售提成费两部分。
被许可方(西安伯乐创投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8日支付第二笔技术许可款项20.7806万元。
二、奖励分配信息
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1〔154〕号),技术许可收益(首付款)按表1分配;技术团队人员现金奖励按表2分配:
表1、技术许可收益分配表
收益单位(团队) | 比例 | 金额(万元) | 说明 |
技术团队 | 75% | 15.58545 | 用于团队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方案见表2 |
财务与运营管理处 | 5% | 1.03903 | 依托科室(部门)奖励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20% | 4.15612 | 纳入医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基金 |
合计 | 100% | 20.7806 | / |
表2、技术团队奖励分配表
奖励人员 | 岗位职务 | 金额(万元) | 项目贡献 |
操礼庆 | 总会计师 | 9.35127 | 专利发明人 |
赵昕昱 | 财运处副主任 | 6.23418 | 专利发明人 |
合计 | (占技术许可收益首付款总额75%) |
三、被许可方信息
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1〔154〕号)规定,对该项成果转化被许可方信息公示如下:
被许可方西安伯乐创投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深圳市医财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方式、范围、期限及使用费无变更。
被许可方一(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方):西安伯乐创投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3639号丝路国际创意梦工场1号3层,法定代表人:王金晶,许可期限:2022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5日;
被许可方二(合同权利义务继受方):深圳市医财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沿山社区沿山路22号火炬大厦305,法定代表人:田新,许可期限:2023年4月6日至2027年4月5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15个自然日,自2023年3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科研处反映。
联系人:行政楼5楼科研处503办公室 胡海汐
联系电话:0551-6228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