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研究生:
根据《关于评选上报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20〕1号)精神,按照安徽医科大学的要求,现开展我院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安徽医科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在每学年综合素质评定中,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且无扣减分;
4.在校期间获“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较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系统-奖助工作-品学兼优毕业生”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需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品学兼优毕业生”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需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初评,对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品学兼优毕业生”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医院科研处。
4.培养单位评选
医院科研处研究生管理科将根据申报情况,汇总,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上报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审定。
5. 学校评定
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提交各培养单位推荐名单至校研究生奖助评审专家组,由专家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单位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
2.我院拟申请研究生务必于2020年2月3日完成个人系统申报、导师审核、学科审核,提交至科研处研究生管理科,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0551-62283190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