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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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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基金委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点击:

各科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近日发布了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础研究重要科学问题专项项目指南(附件1)、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指南(附件2。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目标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础研究重要科学问题专项项目

本专项将聚焦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研究中亟待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利用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信息学和结构生物学等方法开展研究,探索以新型冠状病毒为代表的人致病性冠状病毒的感染机制、免疫应答机制及致病机制,揭示病毒全周期共性靶点,为抗病毒药物及疫苗研发和疾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新策略。

(二)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

本专项将聚焦共性、关键科学问题,发现并确证抗新型冠状病毒新靶点、新理论、新策略、新技术与新方法;系统、深入研究活性明确、安全性好、成药率高的原创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药物,解析作用机制。

二、主要资助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础研究重要科学问题专项项目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本专项项目拟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感染机制:解析新型冠状病毒结构特征与功能,建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和致病的新型动物及类器官模型,揭示冠状病毒跨种传播以及不同变异株致病性差异的分子机制。

2.免疫机制:解析新型冠状病毒关键蛋白的结构、功能及其免疫原性的演化特征,鉴定可诱导长效免疫应答的免疫原,揭示感染异质性、免疫屏障建立的分子机制,为增强抗冠状病毒免疫应答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3.致病机制:鉴定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复制中的致病因子与新型宿主因子,开展冠状病毒与宿主互作的共性全景动态机制研究;阐明冠状病毒感染后组织损伤、修复的细胞和分子机制,为抗病毒药物和疫苗的研发提供了新的靶标和方向。

4.共性靶点研究:探索新型冠状病毒复制周期的分子机制,揭示其基因组变异、遗传进化及重组的分子机制,发掘潜在的共性药物设计靶点,为筛选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提供理论基础。

(二)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

1.研究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生命周期关键环节及宿主因子的潜在药物靶标及其作用机制。

2.探索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究的新理论、新策略,发展普适性抗病毒药物研究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3.研究活性明确、安全性好、成药率高的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药物,解析作用机制。

三、资助计划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础研究重要科学问题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4000万元。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计划资助平均资助强度约200-300万元/项的项目8-10项左右,资助平均资助强度约60-80万元/项的项目20-30项左右。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拟资助普通资助强度(60-100万/项)项目10-15项,高资助强度(200-300万/项)项目3-5项,资助期限2-3年,总资助直接费用约2000万元。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填报资助期限和资金需求。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年1月1日-202*年12月31日。”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本批次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批次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的范围。

2.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批次中的每个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五、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础研究重要科学问题专项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21”、“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3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二)本批次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三)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内容的课题,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需提供项目研究不产生生物安全风险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相关生物安全证明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涉及人与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六、申请说明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421.htm),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6日。


科研处联系人:张天平  62283739

                      陶    陶  62282932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础研究重要科学问题专项项目指南

附件2 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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