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办工作日程
发布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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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递交资料时间表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非指定时间不接受其他递交类别资料
*不接收未备案人员任何资料
周四机构办例会,不接受任何资料
立项后递交的所有资料均请注明省立GCP的立项编号,否则不予存档
所有款项在打款后一个月内均需提交纸质版打款凭证和发票申请单至GCP办公室(发票领取后,如有问题,请于一个月内携带 发票申请单(原件及新件)、发票原件、公司盖章的纸质版说明,前来机构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