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级、21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28号)文件要求,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在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智育成绩较突出,并且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均在85分以上,硕士阶段发表SCI论文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理的;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尚未进行学期注册和欠缴学费的。
二、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名。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国家奖学金”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同时,需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系统中填写完毕并提交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会自动生成,学生在页面点击打印即可。
2.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其中论文类支撑材料需提供文章全文,SCI论文需注明论文分区及影响因子。
注:学生在系统提交给导师后,纸质版支撑材料需先交由导师审阅,导师审阅后,学生再交至学科(教研室)审核,最后交至培养单位进行评选。
(二)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需对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国家奖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三)学科(教研室)审核
学科(教研室)需对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或初评,对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国家奖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培养单位,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相关支撑材料需同时送至培养单位。
(四)培养单位及学校评选
医院根据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及相关条件,综合考虑研究生培养类型、学历层次、年级高低和学科差异等因素,初步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组进行评选或审定。
四、注意事项
(一)有意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8日10点前完成系统填报、导师审核、教研室审核,并将纸质申请审核表交至总院行政楼7楼教育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预期不予受理。
(二)研究生在基本学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参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同时获得。
(三)联系人:杜杰,联系电话:0551-62282133
特此通知。
教育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