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教研室、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更好适应医院研究生培养需要,根据蚌埠医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蚌埠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范围
1.本年度蚌埠医学院导师遴选由医院组织申报,以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遴选为主(蚌埠医学院一般不给予非直属单位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最终导师遴选名单由蚌埠医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和本年度招生规模最终确定。
2.已经同时具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皖南医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原则上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3.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取得专业型导师资格,近3年由于学科专业、招生指标等原因限制,在各高校一直未招生的导师可视情况申报。
4.医院汇总审核后,择优推荐。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基本条件参见《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院字[2023]13号)(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职称、学历、年龄要求
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3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
2.科研学术要求
有一定的专业科研经验,目前主持校、市级以上课题,且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主编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或医疗行业实践能力突出,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并取得一定实绩。
3.临床工作要求
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能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能够规范指导下级医生开展临床工作,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并且同行专家及患者对其诊疗技能和职业道德评价较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应取得省级住培师资培训合格证。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已具有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材料报送要求
已经在蚌埠医学院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导师,须同时参加2023年导师遴选,应填写附件2《蚌埠医学院2023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教育处ahslyyyjsk@163.com邮箱。
(二)初次参加导师遴选的申请人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附件《蚌埠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注:科室意见栏应由科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加科室/教研室公章。
2.填写附件5《蚌埠医学院2023年新增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电子版。注:申请专业学位导师填写sheet2;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参照附件6《2023年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的规范名称进行填写,所在规培基地学科名称参照附件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填写。
3.证明材料PDF文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系列和卫生系列)资格证书、学术论文首页(SCI论文应注明JCR分区及影响因子)、获奖成果证书、科研项目批文(只认项目主持人)、经费证明等材料。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制成一个PDF文件。
申请人本人将《汇总表》电子版、证明材料扫描PDF文件发送至教育处ahslyyyjsk@163.com邮箱,《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递交至总院行政楼7楼教育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对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2.课题经费证明文件为课题批文,已经结题的课题无效;文章请挑选符合要求的代表作3-5篇即可(不用提供过多),扫描件提供文章首页,不要全文;科研项目只认定项目主持人。
3.各学科/教研室,应做好通知工作(老导师认定、新导师遴选两类),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周四下午17点),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杜杰(0551-62282133)、段磊 (0551-62283190)
邮 箱:ahslyyyjsk@163.com
附件下载:附件
教育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