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蚌埠医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现决定在我院开展蚌埠医学院202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范围
1.本年度蚌埠医学院导师新增(初次遴选)由医院组织申报,最终由蚌埠医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和招生规模最终确定新增人选。
2.已经具备中国科学技术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不参加此次申报工作。
3.已经具备中国科大、安医大、皖医任意两所学校的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不参加此次申报;
4.医院汇总审核后,择优推荐。
二、导师资格遴选(初次遴选)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临床医学)
1.职称、学历、年龄要求
硕士生导师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或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应具备正高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至招生当年的7月1日止,下同)。
2.科研学术要求
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三年主持三类以上(含教育厅、卫生厅)重点科研课题1项以上(分类参考附件5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2),且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著,二类2篇以上或一类收录论文1篇以上,分类参考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文献综述、简报、摘要、病例报告和临床经验等不计入学术论著。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确保所指导的研究生完成科研实验及学位论文。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临床医学)
1.职称、学历、年龄要求
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丰富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高年资副高职称(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科研学术要求
有一定的专业科研经验,目前承担院、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主编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或具有相关行业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并取得一定实绩。
3.临床工作要求
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能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能够规范指导下级医生开展临床工作,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并且同行专家及患者对其诊疗技能和职业道德评价较高。
4.非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院不得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申请人一般应取得省级住培师资培训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初次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
初次参加导师遴选人员填写附件1、2《蚌埠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蚌埠医学院2021年申报新增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电子版),且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系列和卫生系列)资格证书、学术论文首页、获奖成果证书、科研项目批文等材料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提交教育处审核汇总。
申请人本人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交至总院行政楼7楼教育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注意事项
(1)上述汇总表中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按照附件6《2021年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的规范名称进行填写,所在规培基地学科名称按照附件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填写。
(2)课题经费证明文件为课题批文,已经结题的课题无效;文章请挑选符合要求的代表作3-5篇即可,复印件提供文章首页,不要全文。
(3)请申请人高度重视此次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对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4)联系电话:0551-62283190 邮箱:ahslyyyjsk@163.com 。
附件:http://www.ahslyy.com.cn/uploadfiles/2021/04/202104201454485448.zip
教育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