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教研室、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安徽医科大、蚌埠医学院和皖南医学院文件通知,为保证我院各高校硕士研究生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答辩前准备工作。2023年5月9日前,各学科/教研室组织研究生导师商讨本专业研究生集中答辩工作安排,明确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答辩时间精确到当天具体时间点,注意避开规培结业考核时间)。组织各高校研究生填写答辩前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教育处,教育处再集中报送各高校研究生学院审核,报送材料如下:
1、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纸质版,导师签字、学科教研室签字盖章。(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位-学生答辩申请”,填写、保存、提交,并完成导师审核、教研室审核)
2、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填写《蚌埠医学院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纸质版。
3、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表》纸质版,导师签字。
各学科/教研室应在5月9日12点前将以上材料递交至教育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答辩工作。2023年5月10日—5月22日期间,各学科/教研室按照答辩工作计划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不得迟于5月22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答辩安排的(专家、时间、地点),应至少提前三天向教育处备案。
二、具体要求
(一)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
1、安徽医科大学要求:3或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
2、蚌埠医学院要求:5或7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3、皖南医学院要求:3或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导师,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外单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导师不得作为本人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特别强调:校外专家不能是本院专家,如安医研究生校外答辩专家不得邀请本院蚌医、皖医导师。
(二)其他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必须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即答辩委员会专家、研究生本人必须现场参加。
2、各学科/教研室应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此次答辩工作,安排专人作为答辩秘书,统一组织本专业所有研究生(安医、蚌医、皖医)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3、各学科/教研室应通知本专业研究生对照送审意见修改完善学位论文,提前制作张贴答辩海报,并提前3天将本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报送至答辩专家处审阅。
4、答辩程序可参见各高校文件要求:
《安徽医科大学学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12月修订)》第七章第二十三条;
《蚌埠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6月修订)》第五章第十二条;
《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5、答辩过程记录:研究生提前准备好答辩情况表和表决票;请答辩秘书在答辩情况表上做好答辩记录并签名;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答辩情况,填写表决票进行不记名投票,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请答辩委员在答辩情况表签名。
6、答辩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学科/教研室留存备查。请各学科/教研室认真准备,提前熟悉答辩流程,确保答辩程序规范,认真审核答辩材料(实验记录等),保障答辩顺利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学科/教研室统一组织本专业各高校研究生答辩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部分同学第一次论文送审未通过,申请复议但结果目前未返回的,答辩日期尽可能靠后安排。
2、对评阅结果出现“不同意答辩的”,且申请复议未通过的,暂时不能组织答辩,严禁论文送审未通过却给予答辩表格盖章同意答辩的,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3、请学科/教研室提醒本专业研究生,对照培养方案,查看本人学分是否修满,学分不够的,不允许参加答辩,不予毕业。
4、答辩专家审核表、答辩情况表、表决票等材料均在各高校答辩工作附件内。
5、递交学位申请时间:安医研究生暂定5月23日、蚌医研究生暂定5月25日、皖医研究生暂定6月1日。请大家根据学位申请清单在答辩后提前准备,具体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各类材料需要导师、专家组成员、教研室签字盖章的,请提前签字盖章,教育处、研究生学院才能予以审核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6、2023年上半年医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涉及高校多、时间紧任务重,请所有2020级研究生认真阅读通知,了解申请学位要求,提前与导师联系,及时汇报个人学位论文及毕业文章发表情况,以免影响申请学位工作。请各教研室主任/教学执行主任组织好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规范做好本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按照答辩工作进程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下载:
教育处
2023年4月27日